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可就此要求和法院进行沟通协调,有些地区的法院出于人性化的考量,会同意这样的请求,而有些地区基于地方相关规定,不能允许。律师应当告知被告人以平和的方式说话,不要随意攻击公诉人,不要随意发泄对公检法机关或政府的不满,注意控制情绪;并要求被告人发言尽量围绕案件的要点展开,其实每个案件核心的辩护点是可以预先归纳总结出来的,律师在会见时一定要把这些核心点让被告人充分理解,庭审时被告人的发言就可以围绕这些辩护点展开,避免被告人要么离题万里,要么不知如何应答。律师还需要提醒被告人公诉人、法官可能提出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要实事求是。综上所述,以上内容都是在审判前的会见中需要交代清楚的,律师的工作越细致,被告人心里就越有底,如果不事先一一说清楚,法庭上很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
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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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做好会见前的功课。此时,律师已经可以看到较为完整的案卷材料,对涉嫌罪名和证据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因而律师务必在会见之前制定详细的会见提纲,在会见前把需要敲定的问题无一遗漏地确定下来。律师要清楚地认识到此阶段的会见是非常重要的,要牢记此刻会见的目的:一是要全面了解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对于心理准备不充分的被告人,要及时对其做好心理建设;二是要全面掌握被告人在法庭上可能回答的内容,防止被其在法庭上突然提出让律师措手不及的事实和想法;三是确认被告人对律师辩护方案的全面认同。
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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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案件有附带民事诉讼,向犯罪嫌疑人解释说明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转告家属告知的事项和家属要求转告犯罪嫌疑人的事项。
此处,需要提醒广大律师的是,辩护律师转告的事项一定是与案件无关的内容,如果是和案件有关的内容,无论家属如何恳求,都要义正严词地拒绝。
将会见记录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让其签名。第1次会见必须签字确认记录,并以此为凭确认辩护律师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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