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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刑法咨询:未成年人犯绑架勒索罪追究责任吗

2019-05-23 98) 喜欢:(3) 举报/删帖 喜欢

刑事辩护/诉讼 

二七 升龙国际

郑州振豫律师事务所

业务描述

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绑架勒索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简介: 2013年,被告人梁某、莫某、郭某经预谋后,商定以绑架儿童为手段勒索他人钱财,并准备了小刀和安眠药等作案工具,于当天晚上10时许,在电子游戏室,将老板女儿蔡某某(6岁)骗到某广场内,诱骗被害人蔡某某喝下放有大剂量安眠药的饮料后,把其劫持到火车站附近某宾馆至第二天上午10时,被告人梁某纸上写上向被害人亲属勒索8000元的内容,通过一小孩送至游戏室。当晚8时,三被告人在广场内等待被害人的亲属时被抓获。 河南振豫律师意见: 绑架勒索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包括妇女、儿童)的行为。绑架勒索罪的主要特征是:(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由于本罪社会危害性较大,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本罪的也应承担刑事责任。(2)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如果不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则不构成本罪。(3)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手段将他人绑架,强行勒索赎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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