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广州查发分类 > 广州商务服务 > 广州法律咨询 > 广州刑事辩护/诉讼 > 海珠刑事辩护/诉讼

广州海珠区刑事会见收费咨询

2019-06-05 68) 喜欢:(2) 举报/删帖 喜欢

刑事辩护/诉讼 

海珠 海珠周边

刘律师团队13512797164

业务描述

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Q Q8
刘律师毕业于广东知名法学院,系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广州市经济法学会监事会副监事长。刘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经验,尤其刑事、刑事诉讼、刑事辩护方面的业务…
查看更多 ,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技能。刘律师办理的案件在全国知名报纸《新快报》曾有过报道。在2013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学院“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在2014年,被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聘为监事会副监事长,刘律师还入选了2018年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名单。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解释、说明与案件有关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解释、说明与附带民事诉讼有关的民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解释、说明其他处理本案可能适用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办案部门和看守所的工作时间和作息时间的规定。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正常的时间和次数。
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时,应向办案机关出示下列材料及所需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执业证(包括实习律师工作证或律师助理工作证,下同);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看守部门出示下列材料及所需的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执业证;
    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层604室,交通:公交车站:正骨医院
地铁:一号线农讲所站。

温馨提示:该信息是用户发布,其真实,合法,有效性由发布者负责。在咨询,交易或者签订合同时,任何要求预付定金,保证金,意向金或要求网上转账等行为都可能存在交易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
<

广州刑事辩护/诉讼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