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西安查发分类 > 西安商务服务 > 西安法律咨询 > 西安刑事辩护/诉讼

商洛复核案件辩护-复核案件辩护律师-尊知律所

2019-06-06 94) 喜欢:(3) 举报/删帖 喜欢

刑事辩护/诉讼 

西安

ygdcty

热情服务

业务描述

对何谓死刑复核程序学理界多有论述,但大多是从与一,二审的比较中说明它的特殊性,并未回答它的实质所在。笔者认为,它与一,二审在适用对象,启动方式等方面的不同,仅仅表现了程序运作上的具体特点,并非其实质的体现。从79年和96年两部刑事诉讼法来看,中级人民法院判出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
查看更多 不上诉的,应由高院复核后,报请高院核准。高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不抗诉的,以及由其二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应报请高院核准。从中我们看到上,下级法院监督与被监督的层际关系,这种层际关系排除了同级法院适用该程序的可能性。保证了死刑案件的质量。所以,死刑复核程序的实质就在于它是一种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程序。
  死刑复核庭一共有五个,除了刑二厅之外,其他四个是按地域划分的。首先说一下刑二庭,目前分管新疆这一个省的案件,由于新疆这几年案件比较多,所以新疆的案子就统一的都归刑二庭,而且是不能换的,其他省市要轮换。除此之外,还分管涉外的,涉港澳台犯罪;职务犯罪、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军人犯罪等。也就是说,比较特殊的这些罪名是由刑二庭来管的,其他的四个庭就是按地域划分的,每三年一轮,河南是属于刑四庭。
死刑缓期届满后,执行死刑前,还应该有一个复核程序。因为此时也许出现了不应执行死刑的新情况,判决的执行便不应核准;当然,如果此时发现了此前未被发现的人不该判处死刑的情形,也不应核准执行。这里的复核为单纯的核准程序,属于法院内部的监督程序,不需要开庭审理,也无需检察机关或者律师的参加。如核准,则执行死刑;如不予核准,也只是不予核准,原判决中止执行,但仍然有效。
发布者: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
业务联系:雷大学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9号天彩大厦B座1505室

温馨提示:该信息是用户发布,其真实,合法,有效性由发布者负责。在咨询,交易或者签订合同时,任何要求预付定金,保证金,意向金或要求网上转账等行为都可能存在交易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
<

西安刑事辩护/诉讼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