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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刑事律师-茗杉律师-天津刑事律师排名

2019-06-16 40) 喜欢:(1) 举报/删帖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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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业纠纷哪家好?合伙企业解散事由

天津茗杉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谋求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茗杉律师事务所以满足客户多样的法律需求为根本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如下:

  1. 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

  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合伙当然终止。

  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合伙协议如约定当某一事由出现时合伙便解散则设立合伙的行为实为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合伙解散。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可由合伙人基于合意而设立自然也可基于合伙人的合意而解散。无论合伙协议是否约定有合伙经营期限合伙人均可通过合意而终止合伙协议解散合伙。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是2人以上,若合伙成立后不断发生退伙而只剩下1人时便出现了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的现象。当这种情形持续满30天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5.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如果合伙企业里都是有限合伙人都承担有限责任即以其出资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8. 出现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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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刑事律师咨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便是试用期期间,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用人单位要特别注意,法律明确规定缴纳是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员工与公司的一纸协议得以免除,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

  1.依据有关规定,即使劳动者确实是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天津刑事律师,用人单位仍不能豁免费用等赔偿责任。由于员工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导致在发生重大故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各种费用金额较高,机构在现阶段对于用人单位参保前发生的又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天津刑事律师排名,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职工个人的养老金损失,应从职工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考量确定支付。

  4.风险。相关解释还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应予受理。

  5.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会受到的行政处罚如下:

  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

  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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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事务所:法律法条的制定,一般都是经过严格的讨论,论证,并经过多次修改之后颁布,其完善是不容质疑的,似乎没有哪一个“法条”,会像婚姻法解释第24条那样,不休地出现争议。  那么,作为国家法条之一,这“24条”为什么会不间断地存在争议呢?是因为根据法律解释第24条所确立的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主张权利的,天津刑事律师推荐,应当按夫妻共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曾经的婚姻一方存在恶意举债,欠债等行为时,会让一个已经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人深陷危机,这也是让包括天津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广大人士感到费解的地方,也是造成争议如此之大的重要来源。

  诚然,根据法律解释第24条,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虚构逃逸,这种“恶意举债”的行为,的确会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可是,如果夫妻双方假离婚、真逃债”,也会损害人利益。虽然24条有“漏洞”,但客观而论,对遏制交易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仍不无积极作用。

  再看2017年2月份,法公布的法律解释24条“补充条款”:夫妻一方与第三人,虚构,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不合法活动中所负,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这一补充解释,部分堵上了“漏洞”,有利于无辜方“止损”。

  天津律师事务所认为倒,对于“24条”应该采用理解适用的方法,这样才是更加科学的。而且,从长远上看,真正的推动力量还是立法。法律解释虽被视为“准立法”,但并不是法律,不能违背立法精神。应加快婚姻家庭立法,更好地保护夫妻双方、第三人合法权益,防止不公平现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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